落实二十大精神,抓好湿地生态建设
古往今来,人类逐水而居,文明伴水而生,人类生产生活同湿地有着密切联系。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,事关国家生态安全,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,事关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生存福祉。
我国现有湿地面积达到5635万公顷,已指定国际重要湿地64处、国家重要湿地29处、省级重要湿地1021处,设立国家湿地公园901处。《湿地公约》共认定43个国际湿地城市,中国13个城市入选,是全球入选国际湿地城市数量最多的国家。
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,推动绿色发展,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,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,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。这为国家湿地生态建设、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坚定的方向。
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金山银山”理论,湿地工作者应该持续加强湿地管护,建立管护常态化机制,大力推进湿地生态功能完整及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恢复工作。并以“尊重自然、顺应自然、保护自然”为重要抓手,全面加强湿地的日常巡护、管护,禁止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不良行为,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性与完整性。
同时,应该大力加强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》的宣传、讲解,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,积极引导和号召广大群众参与湿地保护活动,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,争做绿色发展的践行者、推动者、参与者,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。